很多異性戀者認為同性戀是別人帶壞的;一些人連最基本的同性戀常識都沒搞清楚,寫出來的東西、或者發表的觀點自然也就錯誤百出,比如,有的“名博”作者認為性傾向是可以糾正的(如果他是異性戀者,他應當首先問下自己,他可以糾正成同性戀嗎?),其實同性戀也是來自於異性戀家庭?接受的傳統教育也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傳宗接代”等異性戀觀念,為何就沒有被教育成異性戀呢?
美國心理學會關於同性戀的十二個問答,會讓大家瞭解最基本的同性戀常識:
1:什麼是性傾向?
答:性傾向是指對一種長期穩定的感受到的來至於他人的吸引。這種吸引可以是情感的上,感覺浪漫的、性方面的或愛情方面的。性取向很容易從從對方的性特徵元素上來區分。這種性特徵元素包括生物性別,性別認同(心理上的男性或是女性)和社會性別角色(和男女的文化規範有關)。
性傾向是一個從絕對同性性傾向到絕對異性性傾向的連續統一體系。它也包含了各種類型的雙性性傾向者。雙性性傾向者可以感受到來自同性或異性的,基於性、情感或愛情上的的吸引。同性性傾向者有時也叫gay(男或女),lesbian(僅僅為女)。性傾向不同於性行為,因為它指的是一種感覺,是這個概念本身。人們不一定會把他們的性傾向在行為中表現出來。
2:性傾向的產生原因是什麼?
答:關於性傾向產生有很多的理論。當今大多數科學家同意性傾向很可能是環境,認知和生物等多種因素的綜合結果。對於大多數人,性傾向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成形了。現在也有一些可靠的證據表明生物因素(包括遺傳或先天荷爾蒙水準)對一個人的性特徵起很大的作用。總之,重要的是應當認識到性傾向可能是很多因素的結果,而且可能因人而異。
3:性傾向可否自我選擇?
答:不,一個人不能選擇是同性性傾向或異性性傾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性傾向在青春期早期沒有性經驗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雖然我們可以依照我們的感覺選擇是否進行實際的行動,但是心理學家認為性傾向不是一種有意識的選擇,也不能自由的改變。
4:性傾向是否可以通過一些“治療手段”予以改變?
答:不可以。目前雖然同性性傾向者也能夠幸福快樂的生活,但事實上仍然存在少數的同性性傾向者和雙性性傾向者迫於家庭或是宗教信仰的壓力而向心理醫生尋求幫助,試圖尋找到所謂的“治療手段”來改變自我的性傾向。但事實上,由於同性性傾向本身並不是疾病,因而並不需要治療並且也是無法改變的。
當然,並不是所有向心理醫生尋求幫助的同性戀者都是主動要求改變性傾向,他們有些是希望在自己的“出櫃”問題上,或者面對一些歧視時候的對應策略上獲得一些幫助,但是其中很多的人實際上是由於尋找的心理醫生本身是異性戀者,因而被建議進行所謂的治療。
5:什麼是“轉化療法”
答:臨床醫學上有些人報告稱他們的所謂轉化療法可以成功的把“病人”的性傾向從同性性傾向變為異性性傾向。嚴格地說,這些相關的報告都存在很多的問題,使其結果令人難以信服。例如,大量的這種報告都是出自一些反同性戀組織。並且他們的報告都明顯的缺乏足夠的證據予以支持。例如這些報告都沒有對治療物件進行跟蹤研究,而只是在外界干涉被證明有效之後立即就終止了。
(美國心理學會對於這些療法本身和他們的潛在危害都十分的關注。1997年心理學會代表會議通過一項決議,認定憎惡療法對患者的心理有害,並且侵犯了被治療者獲得無偏見待遇的權力以及自願的權力。並且認定任何參與這些關於性傾向改變療法的人都有權力獲得專業的,無社會偏見及歧視的對待。)
6:同性性傾向是精神疾病或者情感問題嗎?
答:不是。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和其他的精神健康專家都同意同性性傾向不是疾病、精神錯亂或感情問題。一項歷時35年,客觀、設計合理的科學研究結果表明同性性傾向本身與精神錯亂、感情和社會問題沒有關聯。同性戀以前之所以被認為是精神疾病是因為精神健康專家和社會接受到是有偏見的資訊。在過去對男女同性性傾向者和雙性性傾向者的研究中,研究物件僅僅是接受治療的人群,對研究的結論會造成偏差。當研究人員調查了那些沒有治療的人群後,很快的發現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在1973年美國精神病協會肯定了這項新的、設計良好的研究,並從官方的精神和情感疾病列表上去除了同性性傾向一項。兩年後,美國心理協會通過了決議支持該決定。25年以來,兩家協會一直在促使所有的精神健康專家幫助驅除這種把精神疾病與同性性傾向相關聯的恥辱。中國2001年新版的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已將自我認同的同性戀剔除疾病範疇。
7: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可以是合格的父母嗎?
答:是的。研究對比了由同性性傾向者和異性性傾向者父母撫養的兒童組,在四個評判指標:智力、心理調節能力、社會調節能力和與朋友的親密程度上,兩組兒童沒有發現發育的差異。還有一點很重要,父母的性傾向並沒有影響孩子的性傾向。很多人都錯誤的相信男同性傾向者比男異性傾向者更傾向對兒童進行性侵犯。實際上沒有證據表明前者比後者更可能對兒童進行性侵犯。
8:為什麼一些男同性戀者者、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會告訴其他人他們的性傾向?
答:因為與其他人分享這些方面的資訊對他們的精神健康很重要。實際上,男、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的自我身份認知過程(稱“出櫃” Coming Out)與心理調節有很大關係。男、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對自我身份越肯定,他們的精神健康狀況會越好,並且有更強的自尊。
9:為什麼對一些男、女同性性傾向者和雙性性傾向者“出櫃”的過程會很困難?
答:對於一些男、女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出櫃的過程很困難,而另一些人不是這樣。通常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在最初意識到他們的性傾向與社會規範不同的時候通常會感到恐懼、異常和孤獨,特別是對在兒童期和青春期意識到自己的性傾向的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這是很常見的。並且由於家庭和居住環境的原因,他們可能痛苦地掙扎在偏見和歧視當中。兒童和青少年特別容易被有害的偏見和傳統傷害。他們還恐懼被家庭、朋友,同事和宗教拋棄。一些同性戀者擔心被別人知道自己的性傾向會丟掉工作或在學校裡變得不受歡迎。不幸的是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容易受到身體上的攻擊。90年代在加利福尼亞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參加研究的近五分之一的女同性戀者和超過四分之一的男同性戀者都曾因他們的性傾向受到過迫害。在另一項加利福尼亞進行的研究中調查了近500名年輕的成年人,一半參與調查的男同性戀者承認遭受過從侮辱性稱呼到身體攻擊等不同程度的反同性戀行為。
10:為克服對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的偏見和歧視,可以做些什麼?
答:研究發現對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有最肯定態度的人群通常都認識不止一個的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一般為朋友或同事。因此心理學家相信對同性戀持否定態度的人群的偏見源於以訛傳訛,而不是實際的經驗。
此外,反對暴力和歧視非常重要,對其他少數人群也是一樣。一些州把對個人性傾向的暴力行為包括在“仇恨罪行”(Hate Crime)中,美國有10州個制定了法律反對性傾向歧視。
11:為什麼說向社會公眾介紹有關同性性傾向的知識是很重要的?
答:告訴公眾有關性傾向和同性性傾向的正確知識對於有效地減少針對同性戀者的歧視有很大的幫助。關於同性性傾向的正確資訊對於那些正處於自我迷惘中,在青春期尋找自我性傾向的年輕人(無論是哪一種性傾向,同性、異性或是雙性)尤其的重要。而對於有些人懷有的接觸這樣的資訊會使更多的人成為同性戀者的擔心,可以說這是完全錯誤的、不必要的。同性性傾向的知識並不會使一個人成為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
12:是否所有的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都是HIV感染者?
答:不是。這是很多人持有的非常荒誕的觀點。事實上,感染HIV的風險只是與一個的個人行為相關,與性傾向無關。防止HIV感染或是感染AIDs最關鍵的是對性行為的安全保護以及不濫用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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